已婚幼教老師與人夫偷情27次 均判賠對方配偶40萬

 

已婚的羅姓幼教女老師與王姓人夫發生婚外情,雙方配偶均提出告訴,新北地院依相姦共27罪將王判處4月徒刑;法官查看羅女與王的對話發現,王稱羅女都是用「你」,前年卻突然出現訊息稱「妳不配當幼教老師」等,認定是王妻所傳,她早已知情,提告已逾告訴期,刑事部分公訴不受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羅女跟王通姦屬實,今天判決兩人必須賠償對方配偶40萬元。

判決指出,均37歲的羅姓女老師與王姓男子明知雙方均有配偶,竟從2013年8月起,在新北市樹林區、萬里區、土城區、桃園市蘆竹區、宜蘭縣礁溪鎮等汽車旅館發生婚外情,更三度前往大陸出遊,住在江蘇省崑山市的飯店。

前年7月,兩人感情生變,羅女服藥輕生,還傳訊給王表示將服下大量藥物,不知能否醒來,要求見面,並說「你等著良心的譴責吧」,但王的回覆竟稱「我活得心安理得、不像妳跟別人的老公上床、妳不配當幼教老師」等,羅女不甘示弱回嗆「你是愛他的嗎?你瞭解他嗎、他是因他媽用死才給你結婚的」等語。

法官認為,王姓男子過去在訊息中都稱羅女「你」,這次回覆文字卻是用「妳」,加上其口氣用語,顯然均非王的習慣,加上罵說「跟別人老公上床、不要臉」,又沒否認自己是王妻,認定是王妻所傳。

法官指出,王妻知道對方是幼教老師,羅女也沒否認發生性行為,反強調自己對王的愛戀,可見王妻在前年7月已知道偷情,卻遲至去年5月提告,已逾6個月告訴期;不過王妻所提民事求償,法官認定羅女侵害對方婚姻,判賠40萬元,羅夫也對王提告求償,也獲賠40萬元。

君悅徵信社為目前服務最完善、最為專業並且效率最快的徵信社,當您發現自己的伴侶有外遇出軌行為時,請您務必不要輕舉妄動畢竟輕易的告知對方自己的行動是非常危險的,如有任何需求歡迎您前來君悅徵信社進行諮詢。

 

 

以上新聞報導由 聯合新聞網 提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un.yueh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