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外遇遭求償80萬 夫因這事僅獲賠3萬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不滿妻子前年外遇,和小王互稱公、婆並親密合照,還在LINE對話中提起「買好看的襯衫給我的公」,要小王「不要輕言放棄」,憤而離婚並對妻求償80萬元,但林妻反咬林男先家暴,她才外遇,還稱林男曾將出生不久的女兒丟在床上,對女兒說:「要打妳媽給妳看」。新北地院認定2人早已不睦,今判林妻僅須賠償3萬元。

 

林男提告指出,他在2012年2月結婚,2014年發現妻子跟陳姓小王交往,兩人在LINE中不但互稱公、婆,妻還提起「還記得那晚想說買好看的襯衫給我的公」,小王則回:「你送任何東西,就跟在一起吃飯一樣,我會很開心,而且開心到一個不行」,但也顧及林妻未來可能要養女兒,要她不要多花錢,希望兩人到此為止。林妻則要陳男「不要輕言放棄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認識了你,是因為我想離開這段婚姻」,事後陳男仍跟林妻分手,但這段婚外情也被林男察覺,除在今年6月離婚,也提起民事求償80萬元。

 

林妻辯稱,陳男對她已婚原本不知情,直到交往兩個月,陳男才發現他已婚,事後也要求分手,而她會出軌,主因是2012年間她不讓丈夫出外喝酒,竟遭丈夫家暴,害她「左門牙、前胸、右頭皮、頸部、手、腿等多處挫傷,以及流鼻血」,林妻並指控,當時丈夫還將剛出生的小女兒丟在床上,對女兒說:「我要打你媽給你看。」新北地院審酌林男承認2012年對妻家暴後,兩人每月爭吵兩次,可見夫妻感情早已不睦,且林妻僅跟陳男交往2個多月,今判林妻僅須賠償3萬元。(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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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聞報導由 蘋果新聞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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