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度外遇 辱妻「妓女」須吐1500萬

 

【顏凡裴╱台北報導】北市鄒女指控吳姓丈夫,名下有豪宅、股票與存款近四千萬元,卻頻喊窮不給家用,讓她得變賣嫁妝金飾,來付家用及兩個小孩的教育費,為此提告離婚並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吳男聲稱有給妻子五百萬元、也有付小孩教育費卻拿不出單據,士林地院日前判准兩人離婚,吳男須給鄒女近一千五百萬元的剩餘財產。

鄒女指控,婚後她克盡相夫教子之責,撫育兩個兒子,但丈夫給的生活費根本不夠養家,例如二○一二年間丈夫積蓄已超過一千萬元,對她卻錙銖必較、每月僅願給四萬元家用,她必須省吃儉用,還得變賣娘家餽贈的金飾,才夠付一家四口的開銷。 

 

「我幫你找新媽媽」

二○一六年間丈夫稱股票慘賠,自此完全不給生活費,舉凡勞健保、水電瓦斯、小孩學費及家庭旅遊等支出,都由她一人靠娘家協助支付。但事實上,丈夫名下擁有市值超過三千萬的房產及豐厚的存款和股票。
鄒女還說,丈夫曾和兒子表示,「我幫你找年輕的新媽媽」,接著丈夫就跟她分房、還兩度外遇,丈夫曾坦承對她已無感情,鄒女因心繫幼子,只能忍耐繼續和丈夫生活,豈料丈夫動輒以三字經羞辱她,「甚至罵我妓女」。
鄒女說,去年兩個兒子成年後,她要求離婚,丈夫竟私下出脫財產、製造鉅額負債假象,「他說要離婚可以,但不會給我錢」,鄒女心碎提告離婚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吳男則稱,曾給妻子五百萬元,也曾付兒子的學費及健保費,妻子沒證據證明他有外遇,希望法官駁回妻子離婚及分配剩餘財產的請求。 

兒稱父親髒話罵母

法官發現吳男名下有三千多萬元房產、市價約八十萬元的股票以及六百五十多萬元的存款,他並非經濟窘迫、無法負擔家用,雖吳男自稱有付子女學費,卻提不出單據證明。
此外兩人兒子也證稱,爸爸動輒用三字經罵媽媽,顯見兩人早已形同陌路,法官因此判准兩人離婚,吳男另須分配近一千五百元的財產給鄒女。可上訴。

如果您的感情中突然有了第三者介入時千萬不要過度緊張,您可以尋求專業的君悅徵信社幫助您進行各項蒐證行動,有了君悅徵信社專業的蒐證行動絕對能夠幫助您解決目前的各種問題與困難,所以當您有所需求時請您務必前來君悅徵信社尋求專業協助。

 

以上新聞報導由 蘋果新聞 提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un.yueh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